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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舍生取义的革命战士,却有一个身为大地主的母亲;一个富甲一方的财主,却甘愿为革命捐尽家产,成为一名无产者,最终又成为一名共产党员……
王朴(1921-1949),重庆人。1944年考入复旦大学新闻系求学时即参加党领导的进步刊物《中国学生导报》的工作,承担办报经费,成为活动骨干。194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担任中共北区工委委员,负责宣传和统战工作。1948年4月27日被捕。在狱中,特务提出两条选择道路:一条是悔过自新,一条是长期监禁。王朴义正辞严地回答:我愿选择后一条。为了让王朴招供和转变立场,特务将叛徒刘国定带到狱中与王朴对质。刘国定试图以现身说法要王朴“识时务”,得到的却是王朴一记响亮的耳光!他怒斥叛徒刘国定是“灵魂肮脏、人格下流”!1949年10月28日牺牲于大坪刑场。
金永华(1900-1991),原名纫秋,又名建华,四川巴县人,革命烈士王朴的母亲。中共中央南方局青年组通过王朴动员她于1945年7月在江北县复兴乡李家祠堂创办了莲华小学(后改为莲华中学),成为党地下活动的据点。1947年秋根据革命需要,金永华毅然将王家全部家产交给了党,并于1948年在重庆开设南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,为川东地下党提供了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。解放后,她把人民政府偿还王家变卖家产支援革命的巨款2000两黄金全部交给了党,用作发展妇女儿童福利事业基金,并且说了令人感动万分的“三个应该三个不应该”:“我把儿子献给党是应该的,现在享受特殊是不应该的;我变卖财产奉献给革命是应该的,接受党组织归还的财产是不应该的;作为家属和子女,继承烈士遗志是应该的,把王朴烈士的光环罩在头上作为资本向党组织伸手是不应该的。”新中国成立以后,金永华一直致力于妇女儿童工作,84岁高龄加入中国共产党,92岁高龄无疾而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