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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竹筠(1920.08—1949.11),四川自贡人,农民家庭。1939年参加革命并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入党前,介绍人戴克宇曾问她:“入党后会遇到各种艰难困苦,也可能会牺牲!你是否再三考虑过这些问题?”江竹筠坚定的回答说:“要革命还怕什么,革命本身就不是什么安乐与享受,我决定入党,就是决定把自己的一切贡献给革命事业,甚至宝贵的生命。”
1940年秋,江竹筠转移到中华职校学习会计专业,担任该校及附近地下党组织负责人,团结进步学生,秘密开展党的工作,扎根于群众当中,隐蔽于群众之中。1941年1月皖南事变发生后,为揭露国民党的丑恶罪行,党组织将一批印有八路军和宋庆龄、柳亚子、何香凝等人声明的传单交由江竹筠散发,使群众明白了事情的真相,放弃对国民党的幻想,开始同情中国共产党。
1943年5月,党组织让她与彭咏梧假扮夫妻,掩护开展党的秘密工作。1945年暑假,江竹筠回到重庆,与彭咏梧结为伉俪,成为真正一起生活、一起战斗、一起历练的革命夫妻,并积极协助彭咏梧奔走于各大、中学,联系团结进步学生,争取中间分子,使各校学生运动迅猛开展起来。
1947年2月,市委指派江竹筠直接领导重庆育才学校、国立女子师范学院、西南学院等学校党的地下工作,积极发展进步学生加入党组织,建立起学院地下党支部,还派党员到附近学校开展工作,辐射带动周围学校。1947年5月底6月初,国民党特务两次武装包围女子师院,抓走了13名同学。江竹筠积极组织力量营救被捕学生,采用请愿、记者招待会等形式,争取社会力量共同声援。在舆论的压力下,被捕同学全部出狱。
1948年4月,因刘国定、冉益智叛党投敌、出卖共产党组织,江竹筠被捕,被关押在号称“人间地狱”的渣滓洞监狱。面对酷刑,江竹筠始终坚定地表示:你们可以整断我的手,杀我的头,要组织是没有的。老虎凳、吊索等酷刑逐一使用,但她毫不畏惧、坚贞不屈,对敌痛声斥责,对党的秘密守口如瓶。
1949年11月14日,年仅29岁的江竹筠被秘密杀害于歌乐山下的电台岚垭刑场。2009年,江竹筠被评为“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