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击播放语音讲解:


刘国鋕(1921.04—1949.11),四川泸州人,富商家庭。
1939年考入西南联大,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1944年被派到云南陆良(今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)开展工作。1945年返渝,在中共南方局和《新华日报》工作。1947年11月,担任中共重庆沙磁区学运特支书记,领导了抗议英帝暴行的全市示威游行,并发展党员,向农村输送干部。1948年4月,因被叛徒出卖而被捕,先后被关押在渣滓洞、白公馆。1949年10月,刘国鋕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喜讯,与狱中难友制作了一面他们想象中的五星红旗,准备迎接胜利。1949年11月27日,刘国鋕慷慨就义于歌乐山,时年28岁。
刘国鋕出身大户人家,选择走上“背叛”家庭的光明道路。
刘国鋕被捕后,刘家想尽办法营救,哥哥刘国錤甚至给国民党重庆行辕二处处长徐远举送上空白支票。面对莫大的诱惑,徐远举同意降低条件放人,只需要刘国鋕写一份认错书。令刘国錤没想到的是,刘国鋕仍然坚持“无条件释放,绝不签一个字”。他明确告诉哥哥:“就算我今天死在这,只要我的组织存在,我就等于没有死。”
营救彻底失败了。在走向刑场途中,刘国鋕吟诵着就义诗,那是一个年仅28岁的中共党员在生命最后一刻发出的呐喊!
“我们没有玷污党的荣誉”,这就是刘国鋕对信仰的坚守;“我们死而无愧”,这就是一个中共党员对党的绝对忠诚!
刘国志忠于自己的政治信仰,绝不玷污党的荣誉;他履行自己的政治誓言,为革命献身,死而无愧!在他心目中,党的理想、党的荣誉至高无上。